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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意识形态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社会科学规划的工作。
(二)负责规划、总署全区性的宣传思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区社会宣传工作。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区新闻宣传、出版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网络新闻宣传;联系中央、省、盐城区各级新闻单位。
(四)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区文化艺术工作、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区场的管理,对区文广新局、《大丰日报》社、区文联,从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对宣传口各部门有关工作进行指导。
(六)负责全区对外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区的外宣工作;承担区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区宣传文化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新闻和企业政工职称评审和岗位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八)完成区委、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区委宣传部内设6个职能科(室),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挂“干部科”、“研究室”牌子)
负责承上启下,协调内外;掌握工作动态,做好宣传信息选编、来信来访、机关文秘、经费管理、日常事务、本部及宣传系统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奖励工作;协同党支部和工会搞好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协助起草部领导重要讲话及重要文件;组织全区企业政工专业职务和新闻技术专业职务申报和政工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二)理论科
负责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和理论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起草干部理论教育规划,了解和掌握干部理论学习情况,把握理论宣传导向;按领导要求组织重点课题攻关,做好区委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的服务工作,做好基层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的检查、旁听、考核工作;负责区委党校等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和干部培训工作;协助区教育局指导中小学和大中专院校政治理论课程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全区读书学习活动;对全区城乡基层广大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的业务工作,抓好农村党员冬训、基层党校建设,搞好党员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
(三)宣传教育科
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区城乡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和面向基层群众的社会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企业职工政治轮训;负责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日常工作;负责时政宣传(包括编写国际、国内形势及重大决策宣传提纲);负责协调、联系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宣传工作;配合全区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全区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
(四)文化艺术科
负责全区精神文化产业、宣传文化事业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文化艺术进行宏观指导、协调和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艺术产品(即“五个一工程”)的生产;负责与区文广新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新华书店的业务联系;对基层宣传文化单位、艺术团体业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做好区内重要文艺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五)指导管理科
承担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规划工作;起草全区各类精神文明创建、评比、竞赛活动的有关文件、规章;组织检查、指导、实施各类创建活动,重点抓好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和文明窗口)的创建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星级文明户”创建、评比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研究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思想建设工作;规划和组织开展爱国教育、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全区范围内的公民道德教育纲要的实施工作;组织新闻单位对精神文明重大典型的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大记事和资料的收集归档。
(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办公室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网络文化信息行业主管部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加强对网络文化信息服务的管理,做好网上意识形态重大情况的处理,开展网上舆论引导,指导、督促落实网络文化的属地化管理;对开办新闻信息服务、新闻聚合、手机报纸、搜索和博客业务等网上传播进行审批、监管,组织网络信息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直属单位:
1、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建制,在区委宣传部挂牌,为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
2、区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正科级建制,在区委宣传部挂牌,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区委通讯站(挂“新闻科”牌子),副科级建制,隶属区委宣传部领导,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区新闻应急协调中心,正股级建制,隶属区委宣传部领导,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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